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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五化”目标 全方面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 2023-09-27 05:34:44 | 来源: kaiyun.com

  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及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的目标导向,全方面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着力提升质量认证工作公信力和服务供给水平,为加强市场监管、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促进产品和服务提质升级。重点在食品农产品领域推行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等认证,在消费品领域推行家电优品、智能家电、高清数字电视等认证,在装备制造领域推行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交通一卡通等认证,在服务业推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金融服务等认证,引导产品和服务的品质提升。累计颁发高端品质产品认证证书1200多张,服务认证证书由市场监管总局成立时的5000余张增长到2万余张。

  部署开展质量管理升级行动,帮助广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根据航空、铁路、勘察设计、气象等不一样的行业需求,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针对小微企业普遍质量管理薄弱的现状,重点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帮扶行动,组织调研15052家企业质量管理状况,为11万名企业员工无偿提供培训,制定16份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指南,选取5个行业54家企业组织试点验证,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质量管理痛点问题。相关成果在第16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上专题发布。

  着力推广节能环保和绿色有机认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扩大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认证机构范围。加快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在建材行业和浙江省湖州开展绿色产品认证试点工作,发布绿色产品标识管理办法,颁发首批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发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对列入管理目录的产品正式实施合格评定。认证监管司消费品处荣获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积极引导地方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经验成果在全国乡村振兴会议上交流推广。有机认证证书突破2万张,获证企业1.2万家,有机产品销售额达631亿元,生态经济效益与精准扶贫成效进一步显现。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认证体系建设,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围绕网络安全战略,会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共同推进网络安全认证体系建设,开展APP(手机移动终端)认证,为整治APP乱象提供技术支撑;加快建立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商用密码认证制度,研究制定认证技术方案;指导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开展网络专用设备和网络安全产品认证工作,提升网络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围绕国家重大活动,提供质量认证服务保障。北京冬奥组委会获得大型活动可持续管理体系认证,形成具有北京冬奥特色的“三标一体”可持续性管理体系,赛事承办能力得到国际承认。

  积极培育区域质量品牌,提高地方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积极引导地方通过第三方认证方式,培育“浙江制造”“丽水山耕”“上海品牌”“泰山品质”“蒙字标”等一批区域质量品牌。浙江省成为全国首个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综合改革试点省。

  切实优化认证服务,做好稳外贸工作。妥善做好入境CCC产品验证及免办工作,将原有8项申请条件合并为5项,压缩审核时限至5个工作日以内,累计受理CCC免办申请42881件、核发CCC免明39018张;与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的意见》,有效解决“国五”排放平行进口汽车积压问题,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贸易发展。

  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以必要性和最少化为原则,进一步压缩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配合中办、国办推动出台《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发布《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将13种消防产品调出认证目录;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进一步将18种产品调出认证目录,2019年共计压减目 录 产 品 31 种 ,压 缩 幅 度 达24.7%;将风险可控的27种产品转为企业自我声明方式,不再实施第三方认证,减少CCC证书约30万张,认证周期压缩30%以上;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部署,顺利完成 6 类产品由许可证转为CCC认证的过渡工作。同时落实财政负担相关认证费用的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财政专项资金2.9亿元,减轻了企业负担。

  完善认证机构审批制度。制定《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改革方案》,推动实施分类准入管理,对国家统一推行认证领域实行优化审批服务,对其他认证领域实行告知承诺。进一步压缩认证机构审批时限,审批时限平均由法定的45天压缩到17天。将取消外资认证机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政策从自贸试验区扩大到上海、北京两市,进一步落实外资机构国民待遇。

  完善自愿性认证制度。加快建立支付技术产品、一卡通、无人机、健康照明等新型产品认证制度,组织调研推动完善森林认证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制度,起草《管理体系认证基本规范》,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认证、家政服务、数字工程认证等新型服务认证制度;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体系重构,修订《有机产品认证目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完成《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比较分析与发展建议研究报告》,推动乳制品与食品企业的HACCP认证制度优化整合。

  稳步推进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研究起草《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认证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开展认证人员管理制度改革专题研究,推动认证人员注册准入向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转变。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自愿性认证机构按照15%比例随机抽查70家机构,对26家CCC指定机构实施全覆盖检查、78家CCC指定实验室实施重点检查。部署认证机构全方面开展自查工作,督促认证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并且开展认证有效性抽查,重点检查25种CCC产品、9种有机产品共计2646批次产品。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CCC产品联网核查CCC证书2.7亿次,下架问题商品1743万件。

  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探索建立认证信用监督管理机制,起草《认证行业信用研究报告》《关于对认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推动失信联合惩戒。建立认证人员注册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强化对人员注册工作的日常监管力度。

  建立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探索建立认证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并在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监测CCC认证产品抽查信息5434条,发布对电暖器类产品实施认证风险预警的公告,督促认证机构严把发证质量关。针对舆情热点快速响应,制作跟踪分析报告,为有关方面决策提供相关依据。研究制定《质量认证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双边合作机制的领域不断深化。新签署双边合作协议2份,累计与3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合作协议123份。召开中德合格评定合作工作组年会、中韩合格评定分委会年会等双边合作机制会议,开展中挪(威)、中新(西兰)合格评定互认谈判;与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意大利农机委员会签署农机认证合作协议,成为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283项成果之一;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逐步扩大内地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测试业务对港开放,达成内地与港澳电子电器产品互认共识。

  多边合作机制的国际影响持续提升。新增国际组织任职5人次,1人次获IEC1906奖,向相关国际组织提交年度提案3件,积极输出中国认证制度和优良实践。完善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合格评定国内运作机制,放开国内机构加入IEC合格评定体系的数量限制。参与主办第83届IEC大会,举办多场合格评定会谈以及合格评定国际论坛等中国特色活动,组织合格评定专题宣传活动,合格评定作用成为本届大会的关注热点。

  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新成果。制定《一同推动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愿景与行动》三年计划,与蒙古、吉尔吉斯斯坦、伊朗等国主管部门签署合作文件,与缅甸、沙特、阿联酋等国开展合作谅解备忘录磋商,加强国际交流。

  指导地方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卓有成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积极指导地方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推动质量认证纳入年度质量工作考核。截至目前,共有29个省(区、市)制定发布具体实施建议,完善了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全面启动《认证认可条例》修订工作,开展质量认证制度规范体系、“十四五”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等研究。

  自身建设扎实深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历史担当,结合认证工作实际制定15项整改措施。成立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小组,跟进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系列最新论述,在学懂、弄通、做实方面下功夫。组织并且开展质量认证大调研活动,及时解决地方相关单位在CCC免办、执法办案等方面的困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工作规程。

  地方认证监管队伍整体能力得到加强。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认证监管职责和监督管理要求,指导各地加强认证监管工作;编印《认证监管培训教材》,印发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举办质量认证专题培训班,支持各地方相关单位组织并且开展认证监管培训,提升基层一线认证监管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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